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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绿春分局、绿春县水务局、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各水源地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等多家单位共同对三0八队生态环境院承建的绿春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了初验。
绿春水源地项目初验现场
该项目合同总额为569.45万元,工期1年,项目实施内容分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设立,包含新设立界桩(397根)、界标(56块)、宣传牌(40块)、交通警示牌(22块)、物理隔离(11000米)、道路垮塌点提示牌(4块),隔离网提示牌128块等。此次初验涉及潘家东山水库等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主要针对项目中的隔离围栏、地界桩、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界标等的安装位置、稳定性、外观、材质、数量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了实地巡视和检验。
绿春水源地项目初验现场
实地巡查结束后,相关领导及专家就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完善每个环节内容为项目终验做准备。三0八队生态环境院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初验总结报告,并针对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圆满完成绿春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初验工作。
相关领导及专家对三0八队生态环境院在该项目施工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